泰國發布支持電動車行業發展財稅優惠政策
泰國政府宣布,自2024年1月起,實施一系列支持電動車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企業購買全進口或國內組裝的電動卡車、電動巴士可享受當年企業所得稅的抵免優惠政策,全進口的抵稅額為車款的1.5倍,國內組裝的抵稅額為車款的2倍,該政策執行到2025年12月31日。
(2)個人消費者在2024-2027年期間購買電動車將獲得購車補貼。補貼類型分三組,A組:符合條件的電動汽車,每輛將獲得2萬至10萬泰銖的補貼;B組:符合條件的電動皮卡車,每輛將獲得5萬至10萬泰銖的補貼;C組:符合條件的電動摩托車,每輛將獲得0.5萬至1萬泰銖的補貼。
(3)2024-2025年,售價不超過200萬泰銖的進口電動車,關稅減征40%。
(4)售價不超過700萬泰銖的進口電動車,消費稅從8%降至2%。享受該項優惠的外國電動車制造商,2026年要在泰國生產其出口至泰國至少2倍數量的電動車,2027年需在泰國生產3倍數量的電動車。
(內容來源:泰國《星暹日報》,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編譯)
柬埔寨向紡織業下游行業提供稅收激勵措施
2024年2月9日,柬埔寨副總理兼財經部長簽發部長令,符合柬埔寨合格投資項目(Qualified Investment Project,QIP)的服裝徽標、手套、襪子、毛巾、枕套、被套、床單和桌布等紡織業生產商,在2025年12月31日前,每月可免繳1%的預繳利潤稅。多年來,柬埔寨政府一直向服裝、制鞋和旅行用品等紡織業生產商提供稅收激勵措施。
(內容來源:柬埔寨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編譯)
印度尼西亞出臺納稅人識別號新規
2023年12月12日,印度尼西亞財政部發布2023年第136號條例,對個人、企業和政府機構的納稅人識別號做出新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印度尼西亞居民個人應使用公民身份證號碼作為納稅人識別號。企業、政府機構、非居民個人應使用新的16位納稅人識別號,原15位納稅人識別號最遲可使用至2024年6月30日。
(內容來源:印度尼西亞財政部官網,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編譯)
菲律賓頒布《納稅便利法案》
2024年1月5日,菲律賓頒布第11976號共和國法案,即《納稅便利法案》(又稱“輕松繳稅法”)。內容主要包括:
(1)將納稅人分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四類。
(2)納稅人可通過任何授權代理銀行或授權稅務軟件供應商以電子或紙質方式向稅務部門提交申報表和繳納稅款。
(3)菲律賓國家稅務局應制定數字化路線圖,簡化稅收程序,特別是簡化對小微企業納稅人的征管程序。
(4)所得稅申報表的頁數從4頁減少到2頁。
(5)稅務部門應在180天內對誤征稅款進行退稅。
(6)強制開具發票的單筆銷售額門檻從100比索(約合12.92元人民幣)提高到500比索(約合64.6元人民幣)。
(內容來源:菲律賓國家稅務局官網,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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