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部門2020年12月21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自2021年3月1日實施。本辦法旨在規范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減免稅管理,安全保障行政部門相對企業的合法權益,提升市場環境。
1、定義減免稅
根據《海關法》第五章的規定,在我國海關的減免稅業務是分為法定減免、特定減免、臨時減免這三大類。
第1,法定減免:
《海關法》第五十六條規定:
以下進出口貨物,進出境貨物,減征或免征關稅:
(一)廣告商品和商品沒有商業價值;
(二)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免費贈送的物資;
(三)放行前損壞或損失的;
(四)規定金額以內的物品;
(五)法律規定減征、免征關稅的其它貨物、物品;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征、免征關稅的貨物、物品。
二是具體減免:
《海關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特定地區、特定企業或有特定用途的進出口貨物可以減免或免除關稅。國務院規定了特定減稅或免稅的范圍和方法。
根據前款規定,減免或免除進口關稅的貨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區、特定企業或特定用途,未經海關批準并繳納關稅的,不得作為其他用途使用。
臨時減免:三、臨時減免:
《海關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國務院應當決定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范圍外的臨時減稅或者免稅。
2、減免稅申請
第一,資格要求
取得有關政策規定的進出口稅收優惠政策資格證明材料。
第二,申請時間
貨物申報進出口前。
提交資料
1.進出口貨物免稅申請表;
2.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國家機關設立文件、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書、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
進出口合同、發票及相關貨物的產品信息。
四是申請途徑
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向主管海關提交申請表和附件文件材料:
1.互聯網+海關”的門戶網址“稅務業務-進出口貨物減免稅”功能模塊。
2.標準版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商品申報-減免稅”功能模塊。
- 上一篇:【出海經】奧地利投資開拓指南
- 下一篇:一文帶你解讀招投標流程的詳細步驟
請立即點擊咨詢我們或撥打咨詢熱線: 4006979616,我們會詳細為你一一解答你心中的疑難。在線咨詢